梁父梁母还在客厅没有休息,看到女儿这异常的反应,还以为她是不满意余缺,又在和家里闹脾气“梁婉清,余缺怎么样?听说之前也一直在国外上学,肯定跟你有共同话题”梁婉清早把什么结婚联姻抛之脑后,听到妈妈提起才想起来,大哭一场之后,她内心平静了很多“他挺好的”看到她终于没有再态度激烈的反对,梁母大喜过望,没几天又安排了两人见面西餐厅,余缺这次换了一身白色夹克,整个人看着格外潇洒帅气梁婉清想起那天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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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八零年代

王素芬吴培忠是穿越重生《重生八零年代》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,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,作者“别胡扯”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,梗概:梁父梁母还在客厅没有休息,看到女儿这异常的反应,还以为她是不满意余缺,又在和家里闹脾气“梁婉清,余缺怎么样?听说之前也一直在国外上学,肯定跟你有共同话题”梁婉清早把什么结婚联姻抛之脑后,听到妈妈提起才想起来,大哭一场之后,她内心平静了很多“他挺好的”看到她终于没有再态度激烈的反对,梁母大喜过望,没几天又安排了两人见面西餐厅,余缺这次换了一身白色夹克,整个人看着格外潇洒帅气梁婉清想起那天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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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个小妮子,上一世可是让吴应成操碎了心。

大妹成绩好,从小学到高中,到后面的大学,都没有让他操什么心,就是这个结婚,气得他肠子都快断了。

那么多的好男人不找,偏偏找了个油嘴滑舌的家伙,又花心又好吃还懒做,而大妹又是个好强的女人,家里家外,都是她一手包干,到了四十多岁,就累出一身的病。

结果倒好,这个渣男分了家产,又找了个年轻漂亮的。

大妹气得直接住进了医院,后来又单身了几年,这才找了个靠谱的。

至于二妹,从小都是个奸滑奸滑的小妮子,没人算得过她。

他做生意那会,人手不够了,让她守着店,别说被人骗了钱,有时还让别人多掏。

唯独就是一个,读书不认真,没事就跟几个男孩子疯,早早退了学。

人虽然聪明,可也只是小聪明吃大亏,最后也只能接手他不做的生意,做了一个普通女人。

不过,最不省心的,还是最小的,只是这一世,他已经被自己这个大哥给抹杀了。

不出意外的话,王素芬肚子里这个,应该是个男孩。

因为前一世打出来时,已经能看出来是个男孩,只是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
对于大妹的问题,吴应成之前打猎时,已经想好了对策。

那就是从小便教她分辨渣男,树立一遇渣男毁终生的强烈观念。

至于二妹,只希望现在多赚点钱,等自己命中的老婆来了,就不让她上班,直接交给她好好收拾收拾。

想到这里,吴应成急忙跑了过去,接住大妹吴彩华的背蒌。

“累不?”

吴彩华摇了摇头。

“不累。”

“笨,不累也得说累。特别是在男人面前,不要老是扮坚强。”

吴彩华被说得小脸直发蒙。

我这大哥今天是怎么了,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懂呀?

吴应成可不管她听不听得懂,现在唠叨,总比以后唠叨好。

“还有呀,看人不能只听,得看行动,好男人都是像哥这种的,话少,干事多。”

吴彩华更蒙了。

“哥,你今天话怎么这么多呀?

快去给二妹把脸洗了,我去给牛喂点水去。”

这不,又开始操空心了。

吴应成看着吴彩华牵牛的身影,摇了摇头。

“任重道远呀,看来这一世能做的事还有很多。”

这一世要做什么呢?

在重生之前,吴应成还真没有想过。

今天下午想了想,大概就是两件大事。

第一件大事,把自己家这一兜子人弄好,不要让他们再吃不该吃的苦,不要再上不该上的当。

第二件大事,好好建设一下自己的家乡。

虽然队上有几个不对眼的人,可他是个念旧的人,喜欢故乡的人,对这里的一草一木,一山一水,都充满了久而深远的感情。

前一世,商海浮沉三十年,归来时,他几乎用尽所有家产,在已经落成的旅游大镇上修了一座三星级酒店,算是为家乡建设出了一点力。

可也只能算是小小实现了他的梦想,再想大的,没有那个能力,也没了那个精力。

这一世,他不求财富直追马芸、马化疼、王健林这种商界大佬,只求能让自己的家乡成为人人都羡慕的旅游大镇。

这个目标要实现很难,但不代表不能实现。

首先,地理条件是满足的。

他的家乡就在巴蜀省,坐拥名山丽水、大河俊川。

二十年后,得益于国家和政府的支持,这里将成为巴蜀省小有名气的旅游胜地。

而再往市里,则是一马平川的沃土山野,别墅、休闲山庄、大酒店,比比皆是。

可谓是要山有山,要水有水,要田有田,要地有地,要商机有商机。

若能把握,肯努力,他的两个目标,定能实现。

现在,最关键的就是启动资金。

为了这关键的东西,吴应成赶紧把二妹抱回家,几把给她洗了脸,便交给了吴培忠。

想了想,顺便以找门路为借口,要了些钱。

吴培忠想着他也是因为自己这个父亲,才走上了这条路,问也没问一句,便把家里不多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给他。

正好是二十块钱。

吴应成收好钱,又急忙来到二爸家。

二爸不在家,堂弟吴应春正在搓玉米,已经有了半簸箕。

吴应成所在的这个大家,不像别家,爷爷死的早,奶奶又不给力,没几年也死了,全靠吴培忠一个人撑起来的。

吴应成的二爸吴培义、三爸吴培孝又都是明理感恩的主,所以几兄弟感情一直很好。

上梁正了,下梁自然正,顺带着吴应成几个堂兄弟关系也不错。

特别是这吴应春,这小子虽然喜欢喝酒,但从小就跟在吴应成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跑,特别听他的话。

连他二爸都经常好似嫉妒,实是开心的说,在自己儿子面前,吴应成的话,比他这个爸都管用。

上一世,吴应成有些喝酒的场合,都让他代上,还是给他出了不少的力。

只是后面二爸死了,二妈掌了权,嫉妒吴应成找了钱,便要死要活的让吴应春回来了。

吴应春回来之后,郁郁不得志,又没人能管住他,最后落得过酒精肝,早早地就死了。

这是吴应成前一世的第二个遗憾。

这一世,他一定要想办法,让这个像亲弟弟一样的堂弟活出个人模狗样来。

“春娃子!”

吴应成按地方叫法叫着吴应春。

“出来一下。”

吴应春一见是吴应成,干瘦的干瘦的身体,像是猴一样蹦了出来。

“哥,做啥?”

“明天我要去一趟县城,想去不?”

“当然想去呀,可就是我那老娘,你也知道...。”

“没事,你就说帮我个忙,我给你开工钱。”

“好,有个交代就行。”

“那你这会跟我走走,咱们再去唐家院子那边买点山鸡什么的,明天一起带上。”

吴应春听了这话,一脸不明白。

“哥,你买山鸡这些东西做啥,那玩意又...?”

吴应成急忙捂住了他的嘴。

“你再答应哥一件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那就是这事,你千万不能跟别人说,一会我收了,你就偷偷放在你家地窖里,明儿一早拿出来就走。”

吴应春对吴应成是绝对的信任,也没多说,点了点头。

“好。”

二人一面说,一面往唐家院子那边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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